发布时间:2021-04-02 浏览次数:3321 文章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为建设西部创新人才高地,鼓励和吸引留学人员来川创新创业,正确评价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省人社厅日前启动了2021年留学回国来川人员高级职称申报工作。
申报时间
2021年度共有两次申报机会,上半年申报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下半年申报时间为10月8日-10月31日。
申报条件
在国(境)外经过完整学制学习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后来川创新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学习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学识水平以及业绩贡献申报高级职称(不含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科研、学术方面无不良诚信问题;
凡国家规定实行人员准入控制的,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必须资格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国(境)外博士后期满经批准出站,业绩贡献十分突出;
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境)内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业绩贡献十分突出。
(三)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境)内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业绩贡献突出;
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后,在国(境)内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年以上,业绩贡献突出。
对来川创新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如业绩特别突出,并经本专业3名(含)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联名推荐,申报高级职称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申报方式
2021年度留学回国来川人员高级职称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同步的方式进行。
(一)线上申报
账号获取。
留学回国来川人员高级职称线上申报工作依托四川省专家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该系统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点击专家人才管理服务模块进入)进行,单位管理人员凭申请的管理账号进入省系统,按照程序向本单位申报人员分配个人账号,申报人员凭个人账号登入省系统中的留学人员服务模块进行申报。
申报推荐。
申报人员登陆省系统后填报个人信息,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在线上向省专家服务中心提交申报人员信息,同步报送线下纸质资料。
(二)线下材料
申报材料由单位加盖骑缝章,材料中的复印件均由用人单位查验原件,准确无误后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鲜章,提供用人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备查。
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境)外博士后是指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并在国(境)外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取得学位后在国(境)内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年限的表述,是指以学位认证书载明的取得学位时间起算,截止至申报日期最后一天。
留学回国人员申报评定高级职称,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和继续教育暂不作要求;对国家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须通过相关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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